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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陳涵 | |
建設地址 | 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中區C-13-7地塊 | |||
項目名稱 | 張江高科技園區中區核心區區域供冷供熱項目二期能源中心新建項目 | 評價類型 | 預評價 | |
簡介: 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目前由上海申能能源服務有限公司和上海張江(集團)有限公司按51%和49%的比例出資,主要從事新能源技術專業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熱力工程(除土建、壓力容器外),新能源項目投資等業務。公司主要為進駐張江高科技園區的企業提供高品質的集中供熱服務,是張江高科技園區唯一的集中供能服務公司,具有成熟的集中供熱運營管理經驗。2007年12月28日,公司獲得英國勞氏公司ISO9001、ISO14001認證。 根據張江高科技園區區域規劃及能源中心的供冷供熱面積和要求,張江高科技園區中區核心區區域供冷供熱系統位于區域南側,規劃兩個能源中心,分兩期完成,即已批規劃中的C-14-7和C-13-7兩個地塊。一期能源中心項目于2022年1月19日進行了職業病防護設施現場驗收。 本項目為張江高科技園區中區核心區區域供冷供熱系統二期能源中心項目,位于C-13-7地塊,位于華夏中路以北,環科路以南,百業路西側。用地性質為市政設施用地。項目東側為已建的一期能源中心。 張江高科技園區中區核心區區域供冷供熱項目總集中供能面積約 55萬m2。其中一期能源中心供冷面積約21.3萬m2。區域剩余冷熱負荷由本項目滿足,本項目預計供冷面積33.7萬m2,供熱面積55萬m2,供冷能力為24618kW,供熱能力為22440kW。 本次評價涉及具體建設范圍: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中區C-13-7地塊新建的能源中心站房及冷卻塔區。 | ||||
評價相關人員 | 現場調查人員、時間 | 現場調查人員:王加平 現場調查時間:2023.3.7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 陳涵 | |||
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氮氣、氬氣、羥基亞乙基二膦酸、聚環氧琥珀酸、異噻唑啉酮、二溴氰乙酰胺、季銨鹽、高溫、噪聲、工頻電場等。 | ||
檢測結果 | -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評價結論: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的分類標準,本項目屬于“熱力生產和供應(D4430)”。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的規定,本項目屬于第四類第一項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中的熱力生產和供應(其他),本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定為“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 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氮氣、氬氣、羥基亞乙基二膦酸、聚環氧琥珀酸、異噻唑啉酮、二溴氰乙酰胺、季銨鹽、高溫、噪聲、工頻電場等。 本項目在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建筑設計衛生、輔助用室、崗位防護措施、個體防護措施和職業衛生專項投資等方面符合要求,但應急救援措施、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存在不足。 建議: <1>完善應急救援措施的設置 1)根據《工業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中第6.4條的要求,建設單位應增加鋼瓶間設置的事故通風裝置的通風量,使得該區域的換氣次數不宜小于12次/小時。根據計算,氣體鋼瓶間設置的事故排風裝置的通風量應不小于1649m3/h。 2)根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要求,建議建設單位在鋼瓶間設置氧含量報警儀(上線報警值設定為23.5%VOL,下限報警值設定為19.5%VOL),并使之與事故排風裝置保持聯動。氧濃度檢測報警儀的具體要求可參照《氧氣檢測報警儀技術條件及檢驗方法》(HG23007-92)的相關規定進行執行。 3)根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要求,建議建設單位為工人配備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用于鋼瓶間氣體泄漏時的應急救援。 <2>完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建設單位應完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補充鋼瓶間內氣體泄漏、燃氣鍋爐機房天然氣泄漏以及工人添加藥劑傷害到皮膚、眼睛等的相關處理內容,應按照救援目標的確定、各目標易發生急性中毒的因素、假想事故類型、處置(人員救治與疏散、場地處置)這些方面進行編制,同時應制定應急預案演練的方案及計劃,定期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使工人熟知急性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同時對預案進行及時修訂,以提高其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3>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要求,建設單位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補充本項目所涉及的關于職業衛生方面的內容,使之更加細化,提高可執行性 | |||
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1.細化工藝巡檢作業情況的說明并作相關分析; 2.核實溴化鋰添加作業方式及防護措施的分析與建議; 3.細化各功能區域機械通風設置情況的說明; 4.專家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見。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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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僅為公示信息,具體內容以上報的正式報告為準。